网络募捐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 金泽刚
近日,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暖曦需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从法律上讲,该案已画上了句号,但案结事未了。随后刘暖曦通过微博就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引发很多网友愤慨。目前刘暖曦账号已被禁言。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网络募捐所涉法律问题的关注。
根据我国慈善法相关规定,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由于慈善的公益特性,决定了自然人主体并不具备慈善募捐的资格,因此个人在微博就赔偿款进行募捐,呼吁网民进行打赏不属于慈善募捐的范畴。此类行为在性质上可定义为通过网络的个人求助行为。
对于他人发起的求助,社会大众或出于同情、怜悯等缘由而给予其物质帮助,这在性质上归属于民事赠与,对此,法律并未禁止。当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求助人不得采取欺诈等方式向他人求助,以获得捐款,还应当遵照事先说明的用途使用募捐款项,否则构成民法上的“欺诈”,即诈捐,诈捐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与此同时,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就此案来说,法院的判决已明确了其中的是非曲直,也尊重了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念。司法判决弘扬的是人间正气,呼唤的是社会良知,热心助人者应该得到补偿和认同,自私冷漠者必须得到批评和惩罚。这不只是司法判决的法理所在,也是社会公序良俗的必然要求。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理解立法目的和法律原则的重要指引,即司法判决就应彰显公平正义,鞭挞丑恶自私。由此案说开,如果其他案件的当事人也因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美德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而被法院判处承担赔偿责任,但又就赔偿款进行网络募捐,那么这一行为其实就是在向社会公序良俗发起挑战,在向社会主流价值观发起挑战,对此,相关网络平台要严格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承担起相应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对相关当事人的一些偏激言论,乃至后续的网络募捐行为作出必要的限制和监管。
同现实生活中的“讨要”不同,网络属于虚拟空间,在网络上的“求助”不仅求助对象广泛,明显带有社会公共属性,而且便于美化自身角色,从而容易博取同情,进而获利。因此,对网络平台上的求助行为,特别是网络打赏等经济活动的监管亟待加强。对于是否将个人募捐求助纳入慈善法的规制范畴,值得进一步探讨。如果立法条件尚不成熟,亦可考虑在目前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增设关于“网筹型个人求助”的内容,因为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慈善制度在外延上应当包括个人求助制度,个人求助的核心在于个人求助权利得到保障和实现。
无论如何,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不是什么钱都能在网上“讨要”。网络求助同样应当遵循民事行为的基本准则,而且,网络求助应当留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不能让网络平台为违法担责者博取同情、获取财物提供帮助。
(作者系同济大学法学教授,上海市嘉定区法学会副会长)
东西问|周俊:如何向德国读者讲述黄鹤楼故事?******
中新社北京1月5日电题:如何向德国读者讲述黄鹤楼故事?
作者 周俊 德国明斯特大学中国研究中心主任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深化文明交流互鉴,推动中华文化更好走向世界。”
国际友城关系既是国家总体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间外交的重要载体。友城关系亲不亲,关键在民心,深入推进友城间的民心相通是新时代中国民间外交的重点议题。讲好城市文化故事,是打破文化壁垒、深化他国民众对城市及所在国家认知,促进民心相通的有效途径。
将“讲好中国故事,促进文明互鉴”聚焦到讲好城市文化故事,是我们的工作创新点。我们与武汉合作,将“黄鹤楼”和伯牙子期知音故事这些武汉特有的宝贵文化资源,置于人类共有精神财富的坐标系中,指出其世界普遍文化意义。我们重新创作出版了德文版《黄鹤楼》和《知音故事》,这也是德国市场推出的第一个中国城市故事系列。这两部作品的问世受到德国政界、企业界、文化教育界、环保界好评。如德国垃圾分类之父、环保行业协会主席哈仁康普所说,他从《知音故事》中看到的不仅是伯牙子期因音乐留下的千古佳话,还看到了中国在治理生态环境中发出的、寻找共同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呼声。他希望能携手中方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共谱知音合作新篇章。
德语版《知音故事》的封面。受访者供图挖掘文化,科学调研
用创新方式讲好城市传统文化故事。城市传统文化作为城市的“魂”与“根”,既是城市故事素材取之不尽的源头活水,也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我们将创新国际传播方式融入到讲好城市传统文化故事中,达到好的传播效果。
诚如德国市长协会(该协会有3000多市长会员)主席马库斯·乐为所说,《黄鹤楼》和《知音故事》是他担任市长协会主席以来看到的第一本来自中国的城市故事书,一个城市没有文化故事,相当于一个人没有灵魂。他说,从长远来说,德中城市双边关系的主旋律,应该是文化交流、文明互鉴及在此基础上建立的信任机制。仅建立在经济合作上而没有文化的交流是短期的,不可持续的。
德语版《黄鹤楼》的封面。受访者供图采用科学手段和方式,对传播对象和市场进行基础性调研和应用型研究。马克·吐温曾说过,“给你带来麻烦的,不是你不知道的事,而是你自以为知道、其实错误的事。”在国际传播中也存在这种因为不做市场调研对受众市场和群体认知偏差及不足的情况。如何将调研决策制引入到中华文化国际传播中,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如《黄鹤楼》,多数中国人通过崔颢和李白的诗词认识了解黄鹤楼;但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德国是童话之乡,德国大多数城市有童话故事,所以我们重新将《黄鹤楼》改编成童话故事,很受欢迎。我们采用图书出版的形式,也是经过市场调研,发现德国人喜欢读书,而图书市场关于中国的书很少。
湖北武汉黄鹤楼景色迷人。赵广亮 摄通过调研,我们也发现不少影响城市品牌传播的问题,如城市标识和城市品牌的脱节:很多人知道大熊猫,但不知道雅安;德国有龙舟节,但很少人知道龙舟和宜昌、汨罗的关系,多数人不知道屈原的故事。引入科学调研决策制,对传播市场和受众做了科学调研,就会发现传播瓶颈和问题,寻找到解决方案,找到最佳传播方式、渠道和最有效传播路径、传播人群,而不是仅仅依托媒体单一渠道——尤其在深化传播方面,立体多元的传播方式尤为重要。
德国柏林动物园内的大熊猫双胞胎“梦想”“梦圆”与母亲“梦梦”。大熊猫是中国对外交往中的“友好使者”。彭大伟 摄不止翻译,久久为功
国际传播不等于翻译,翻译不等于国际传播,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城市文化国际传播不是简单地把原文翻译成外语,而是需要收集整理加工、进行创造性转化发展、当代价值和世界意义挖掘。
德国格林童话故事流传世界受到喜爱,是因为格林兄弟花费毕生精力收集整理民间故事进行重新创作。目前中国城市不少优秀的传统文化故事,多处于原始状态,需要进行加工整理再创作。《黄鹤楼》和《知音故事》德文版的创作过程,正是在不改变原意的条件下,对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发展、挖掘当代价值和世界意义。
同样,作品在海外市场翻译了德文,也并不等于做了国际传播。如二十多年前鲁迅作品被译成德文,但鲁迅在德国还说不上家喻户晓。2019年,德国杜塞尔多夫和中国绍兴联合举办过“鲁迅与海涅——大师对话”活动,我发现鲁迅在德国的影响力不能与海涅在中国比。作品翻译出来,如果不推广传播、走向社会、走向民间,只会停留在象牙塔内被束之高阁。
某展览展出的《鲁迅手稿全集》等图书吸引市民。赵文宇 摄可持续性传播奖励机制的建立。文化推广是一项长期工程,需要制定系统的推广传播战略,分阶段、有步骤地进行。因此需要建立相应激励机制,让传统短期断层的传播方式向长期可持续性转型。
就像中国驻杜塞尔多夫总领事杜春国对《黄鹤楼》和《知音故事》模式的总结:久久为功,善作善成。《黄鹤楼》和《知音故事》之所以在德国慢慢产生影响力,是因为德文版出版后,每年寻找新渠道做深度传播,从进入学校、图书馆、书店,到参加中国节、龙舟节等民间活动,再到作为首部中国作品入围登上国际母语节的舞台……没有一系列的后期深入推广,不可能产生深刻影响力。
国际传播不是在海外每年参一次展,做一次推介就够了,这也违背文化传播规律。优秀传统文化作为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需要不断深化可持续性推广。所以在评奖机制上,要鼓励做深度推广,不仅仅评选年度最佳传播奖,更要激励优秀作品的可持续性传播。
对接产业,创新思路
发挥城市文化传播在城市国际化建设中的功能和作用。不少城市把国际传播等同于在外媒发新闻稿,没有与城市国际化发展所需的产业链进行对接。我们在《黄鹤楼》和《知音故事》的传播试点中,对精准传播对象采用定量和定性的调研传播方式,在武汉大学城的国际化建设、德国环保高新技术产业链的对接、高端人才的引进等方面收到德方积极反馈,提出加强与武汉的创新务实合作,取得良好传播效果。
我们发现,创新城市文化传播是城市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的金字招牌。尤其疫情初期,在世界抹黑武汉的舆论旋涡中,我们凭借两部作品的影响力,在德国狂欢节上推出第一也是唯一支持武汉的花车,为武汉去污名化,消除偏见误解,携手共同抗疫,也为武汉疫情后国际市场复苏发挥了一定作用。
2020年德国明斯特狂欢节上,“一号”游行花车两侧贴有中德文“武汉必胜”标语,为中国、为武汉加油。彭大伟 摄一线工作的国际传播者,如果思路和方法不创新,很难把城市文化传播出去。《黄鹤楼》和《知音故事》不仅积极推动两个故事走进德国民间,而且计划推向全球。(完)
作者简介:
周俊,博士,德国明斯特大学中国研究中心主任,湖北大学客座教授,德国明斯特地区记者协会副主席,德国城市电视台联盟中国顾问,知名社会学家,社会活动家和资深媒体人。长期以来从事德中城市管理对比研究,中国城市品牌国际策划和中华文化国际传播。 2004年拍摄德文版纪录片《汉斯在武汉》,创作出版德国市场第一个中国城市文化故事系列《黄鹤楼童话故事》和《知音故事》,受到德国各界一致好评,并作为案例入选2021年出版的智库文献《中国国际传播发展研究》。在中德文化交流中的创新实践和贡献曾受德国国家电视一台、电视二台、西德电视台WDR、RTL、SAT1、PRO7、N24、《图片报》、《威斯特法伦新闻》、《明斯特日报》和广播电台等德国媒体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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