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加快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 把潜在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
日前,广西出台《关于加快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按照规划,到2025年,广西世界旅游目的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初步形成具有全球吸引力的旅游产品体系,年接待游客8亿人次以上,年旅游总收入1.1万亿元以上。到2035年,广西旅游业世界影响力和竞争力显著提升,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作用更加有力,成为世界旅游目的地。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宁表示,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着眼推动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和实现全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按照“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风范、广西特色、桂林经典”总体要求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加快“三地两带一中心”升级版建设,着力打造世界最美山水和最佳健康旅游,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文化旅游大发展大提升大跨越,以“一业兴”带动“百业旺”,切实把潜在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
德天跨国瀑布
打造五张世界级旅游名片
“以桂林为起点,深入广西,你会发现‘处处是桂林’,广西的每一寸土地,都看得见山,望得见水。”广西摄影家协会的风光摄影师粟俊说。
《意见》提出,加快“三地两带一中心”升级版建设,打造山水、康养、文化、滨海度假和地质奇观五张世界级旅游名片。
打造“山水”名片,以桂林、环江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为核心,开发复合型山水旅游产品,向世界展示广西山水秀丽雄奇之美。打造“康养”名片,以世界长寿之乡为核心,开发民族特色医疗、森林康养等健康旅游产品。打造“文化”名片,以世界文化遗产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兴安灵渠、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龙胜龙脊梯田为核心,开发民族村寨游览、风情体验等特色旅游产品。打造“滨海度假”名片,以北海银滩、涠洲岛等为核心,开发海滨海岛观光、历史文化体验和跨国邮轮航线等特色旅游产品,弘扬海上丝路文化。打造“地质奇观”名片,以乐业—凤山世界地质公园、乐业大石围天坑群、德天瀑布等为核心,开发观光探秘、科普研学、山地运动等特色旅游产品,向世界展示广西自然杰作、神奇秘境之美。
“五张世界级旅游名片的打造,紧密结合广西自然和文化特色资源优势,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政策法规处处长邱玉红说。
重点任务涵盖软硬件和城市乡村
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龙脊梯田、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兴安灵渠、世界“最佳旅游乡村”大寨村……近年来,桂林市的“世界级”符号不断增多。
景区、度假区、旅游企业和基础设施,是衡量一个地区旅游产业发展质量的重要指标。《意见》提出,培育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引育世界级旅游企业,提高旅游基础设施国际化水平。至2022年底,广西共有国家5A级旅游景区9家、4A级景区334个;国家级度假区2家、自治区级度假区21家。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厅长甘霖表示,下一步,广西将推进一批国家5A级旅游景区、度假区提质升级。引进国际和国内旅游头部企业,推动国有大型旅游企业创新发展,发挥牵引带动作用;实施“领军型、骨干型、新锐型”旅游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成长型企业;强化“出行即服务”理念,全面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加快特色旅游航道、平陆运河旅游经济带、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建设,开发广西北部湾至东盟国家的海上邮轮跨国旅游航线。
在软件方面,《意见》提出,提供世界一流旅游服务,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延伸旅游产业链,扩大旅游高水平对外开放,推进旅游数字化建设,营造更加安全舒心旅游环境。实施“游客满意在广西”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对照国际最高标准和最好水平,推进旅游服务标准化建设。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剧院等成为旅游目的地。实施“旅游+”和“+旅游”战略,延伸产业链,促进多产业跨界融合、提质升级。
2021年,广西乡村旅游游客近4亿人次,占全区国内旅游人数的48.4%;乡村旅游消费约2584.81亿元,占全区国内旅游总消费的28.5%和全区GDP总量的10.5%。旅游业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保障措施兼顾各个层面
《意见》提出,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列入议事日程。
在项目、财政、融资和人才支持方面,《意见》要求区直相关部门加大对文化和旅游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对广西文化旅游发展大会承办城市予以倾斜支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鼓励创建旅游品牌,鼓励合格投资者按市场化方式设立各类产业基金、科创基金,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旅游企业发展。实施文化名家培养工程,建立文化和旅游人才激励机制,加快培养一批文化和旅游领军人才、创新型团队。
文旅产业用地改革是近年来我国文化和旅游领域改革的热点。《意见》提出,加大用地用海用林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国家促进文化和旅游发展的各项用地用海政策,科学统筹重大旅游项目用地空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创新文化和旅游项目用地管制方式,支持文化和旅游项目优先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系列改革政策。
刘宁表示,旅游是典型的品牌经济,要高水平打造文化旅游品牌,打造一流的景区景点,建设一流的交通设施,营造一流的服务环境,开展一流的营销策划。同时,要充分发挥文化旅游的产业带动效应,坚持“大融合”理念,推进文旅产业和一、二、三产业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更大范围地融合,拓宽全区文旅产业发展新空间。(本报驻广西记者 宾阳 文/图)
多地发放数万元育儿补贴:能否释放生育潜能,除了发钱还应做什么******
又一地方政府用“真金白银”激发生育潜能。1月11日,据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官网消息,近日,深圳市卫健委就《深圳市育儿补贴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管理办法》初步拟定深圳市育儿补贴标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办理出生入户后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3000元,另外每年发放1500元育儿补贴,直至该子女满3周岁,三年累计发放补贴7500元,平均每年可领取2500元;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办理出生入户后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5000元,另外每年发放2000元育儿补贴,直至该子女满3周岁,三年累计发放补贴11000元,平均每年可领取3667元;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办理出生入户后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10000元,另外每年发放3000元育儿补贴,直至该子女满3周岁,三年累计发放补贴19000元,平均每年可领取6333元。
深圳市卫健委指出,适时建立育儿补贴制度,按照递进式差异化发放育儿补贴,能够有效提振市民生育子女特别是生育二孩、三孩的意愿,进一步释放市民生育潜能,减缓人口老龄化进程,延长人口红利窗口期,让人口红利长期成为经济增长的强大助推器。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自2021年以来,从省级到市县,目前已有多地探索育儿补贴制度,比较而言,市县的政策措施更细化。从措施内容来看,以现金补贴为主,部分地方还提出了住房等方面的倾斜政策。
多地探索育儿补贴制度,以现金补贴为主
2021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印发,明确指出,当前,进一步适应人口形势新变化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具有重大意义。
同月,全国优化生育政策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强调切实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与生育政策配套衔接,减轻群众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这场会议召开次日,四川攀枝花即宣布率先发放育儿补贴金,对2021年6月12日及以后,按政策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孩子的攀枝花户籍家庭,每月每孩发放500元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3岁。
后来,更多地方陆续开始探索育儿补贴制度。
省级层面上,《广东省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提出,探索对生养子女给予普惠性经济补助;浙江规定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对三周岁以下的婴幼儿家庭给予育儿津贴、托育费用补助;北京明确逐步建立完善家庭养育补贴制度。
此外,湖南、吉林、黑龙江、云南、福建等地均提出通过补贴制度鼓励生育,黑龙江还要求适当向边境地区、革命老区倾斜。
相较于省级层面的要求,一些地级市及区县则出台了更加细化的措施。除较早探索育儿补贴制度的攀枝花市外,陕西省汉中市对夫妻双方以及生育子女的户籍均在该市,符合政策生育第二个子女和第三个子女的家庭,由子女户籍所在地县区分别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2000元和1万元;湖北省安陆市对本市户籍人口2021年5月31日后按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夫妻,每月补贴200元、400元,直至幼儿年满3周岁。
值得注意的是,在现金补贴之上,一些地方叠加探索住房等方面倾斜政策。如,北京市明确,未成年子女数量较多的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纳入优先配租范围,并在户型选择等方面予以适当照顾;湖南长沙则对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增加1套购房指标,根据家庭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规定,生育二孩、三孩的临泽户籍常住家庭,在县城区购买商品房时给予4万元的政府补助,在各中心集镇等集中居住区购买商品房时给予3万元的政府补助。
还有一些保障措施包括,江苏省明确企业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生育二孩的给予50%的补贴,生育三孩的给予80%的补贴;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规定,在该县辖区内公办幼儿园就读的户籍常住家庭,二孩每生每学年给予1000元的资助,三孩每生每学年给予2000元的资助;安徽省规定,公民接受绝育手术后要求再生育的,其恢复生育手术的费用由受术者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补助。
复旦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任远表示,育儿补贴,实际上是一种以经济支持为内容的生育支持政策,“支持生育的政策,包括三种主要类型,第一种是经济支持,第二种是劳务支持,比如托育托幼机构的建设,第三种是时间支持,比如育儿假、产假等。”
任远同时指出,育儿补贴在不同地区的效果可能不一样,“在经济发达地区,育儿补贴的作用其实是有限的,因为在这些城市中的生育成本、儿童养育、儿童教育的成本都非常高,以及母亲生育的机会成本也非常高,育儿补贴对于生育行为的激励作用不会很高。但是在一些农村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生活成本比较低,生育和养育的成本也相对较低,同样的育儿补贴,对于提高生育率的效果可能会更为明显。”
对此,任远建议,需要结合不同地区人们的具体生育需求,根据人们在生育过程中面临的工作-生活、养育、教育等具体困难,来提供相适应的生育支持政策。比如,一些发达城市中,家庭生育碰到的主要困难可能主要是来自工作和家庭的冲突,女性的职场压力会降低其生育意愿,此外,家庭的小型化使家庭内部育儿有一定困难,因此,对这些地区,可能最主要的生育支持政策要放在托育托幼政策的支持上,以及发挥企业对于工作和家庭平衡的支持作用也很重要。
生育意愿尚未得到满足
深圳市卫健委在此次《深圳市育儿补贴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中指出,近年来,我国人口增速持续放缓,结婚率逐年下降,又加上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生育水平持续走低,人口形势面临重大挑战。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2020年,我国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为1.3,已经处于较低生育水平。2021年,我国出生人口仅为1062万,妇女总和生育率降至1.15,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生育水平,与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提出的稳定在1.8左右的生育水平相去甚远。
在各地陆续探索育儿补贴制度后,公众更关注“真银白银”补贴后的效果。
其实,少子老龄化的问题在日本、韩国也已存在多年,且两个国家都进行了一定育儿补贴政策。
澎湃新闻近日报道,2022年年末,韩国总统直属低生育及老龄社会委员会公布《人口结构变化应对方案》,将增加育儿假和津贴,并将修改法令使非婚生子女在制度方面不再受到歧视,还将促进移民、外国人和老年人的就业。日本政府则计划从74岁以下人群的医疗保险费用中抽取资金,从今年起将一次性生育补贴提高到5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25940元),较去年增加8万日元。
“日本、韩国生育率的下降,比中国要早,同时中日韩三国在文化上有相似的地方,所以日韩在低生育率背景下提供的生育支持政策,对我国的生育服务和支持政策制定有较大启发。”任远说,从已有的文献看,日本和韩国的生育津贴政策实际效果并不理想,特别是韩国,“这也反映出生育补贴政策,对于城市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和经济高度发展地区人们生育意愿的支持作用有限。”
任远指出,采取一系列的生育配套服务和支持政策,使一些希望生育但是生育意愿并未满足的人群得到服务和支持,还是可以提高生育水平的,“比如我国的生育意愿现在是1.6到1.9,但是实际生育水平只有1.3,意味着只要通过生育服务和支持,使人们的生育意愿得到更好的满足,我们的生育水平是能够提高的。”同时,任远提出,在更深层次来看,在现代社会的生育文化中,生育的价值本身在逐步减弱,物质主义和个人主义在发展,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在提高,人们的生育动机在减弱。如果人们本身并不想生育,通过各种生育支持政策来提高生育水平的效果是有限的。因此,对于国家生育政策来说,还需要在生育文化建设上做一些改变,“在计划生育时代,形成了‘只生一个’的生育文化,独生子女一代人认为,生一个孩子是家庭生活的基本形态。在低生育率背景下,这种生育文化需要改变。孩子的经济价值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逐步减弱,我们需要在文化上强调孩子的情感价值、强调孩子作为生命的价值,强调生育和抚育孩子的成长对自身人生成长的价值,通过这种观念上的重新塑造,使人们觉得生育是有意义的,才能提高人们的生育动机,再加上持续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福利的改善,才能从根本上使生育动机和生育意愿得到提高。”